一段時間以來,相繼發生的中國公民海外安全事件一再刺痛人們神經。
  據不完全統計,近兩個月來,涉及中國海外公民的安全事件就有六起。越來越多的中國企業和公民走向海外,如何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人身安全?
  安全事故頻發
  來自外交部的數據顯示,我國內地居民出入境人次連續4年以年均1000萬的數量增長,目前已有2萬多家中資企業分佈在近200個國家和地區。
  一邊是中國公民“走出去”步伐加快,一邊是安全事故相繼發生,表明中國公民海外安全保護與其人口流動規模不相匹配。
  在發生戰爭等特殊情況下,中國政府動用國家力量大規模撤僑或接回相關人員的效率可圈可點。但從整體看,中國的領事保護能力還較為薄弱。
  專家分析,中國公民海外安全事件分為三類:一類是地緣政治緊張,海上通道摩擦,越來越多的中國遠洋漁船分佈在海上,增加了來自海盜和外國極端勢力威脅的風險繫數;一類是當地內鬥及恐怖主義“殃及池魚”。例如,5月20日,一名中國公民在巴基斯坦遭綁架,塔利班組織要求置換被政府關押的同伴;還有一類是因為部分國人喜歡炫富,成為被綁架和搶劫的對象。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國家安全政策委員會副秘書長李慶功認為,與過去相比,近期安全事件由針對中國機構和公司轉向個人,由戰亂地區為主轉向發達國家的街頭巷尾,特別是中國海外旅游人數增加,導致意外事故和糾紛增多。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專家傅小強說,海外人員和企業的安全問題還涉及中國的發展安全,因為中國的發展需要越來越多地參與到國際發展當中去。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落實外交為民理念,維護我國海外合法權益。今年5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尼日利亞和安哥拉訪問期間,多次強調海外中國公民的安全問題,指出“民生是頭等大事。”
  亟待加強防範
  “咱們最好別見面!”一位中國領事官在新年祝福中說。因為要與領事官員見面,就意味著可能在境外“攤上事兒”了。
  隨著中國公民赴海外人數增多,中國駐外使領館的工作成幾何級數增加。外交部領事司司長黃屏介紹,2013年,每位中國駐外使領館領事官員要服務超過20萬人次出境中國公民,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和駐外使領館每年處理各類領保案件近4萬起。
  分析人士指出,時間、空間、主權、法律等各種因素限制了跨國干預,加上各國在安全事件處理能力上的差距,使海外安全事件的處理效率和結果不能盡如人意。因此,從官方到民間,有必要構建更加完備的公民海外安全網。
  “不能等風險到眼前了才應對,其實更多的功課應當做在出境之前。”中國國際問題研究基金會研究員王泰平說,“從頻繁發生的安全事件可以看出,我們在防患未然方面還有不少短板。”
  在戰亂地區駐扎了7年的中國葛洲壩集團赤道幾內亞分公司總經理李國民對記者講述了自己的感受:“我國很多在海外的分公司安保措施不到位,特別是防風險意識淡薄,安保措施費用只占運行成本的1%。一旦遇到突發襲擊,就相當於裸露在地表的雞蛋,相當危險。”
  “參與援建的中國公司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在海外招投標過程中加大安全成本預算。一系列事件都暴露出我駐外勞務人員在安全防範上的疏漏。”李慶功說,“赴海外搞工程,在計算利益成本的同時,切不可忽視安全成本。”
  “事先做好風險防護預案也很重要。”黃屏說,比如獲取中國使領館24小時領事保護電話;尊重當地民眾在行為、衣著、飲食、拍照等方面的風俗和禁忌等。
  海外維權需綜合改革
  “一國公民的海外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延伸。”王泰平說,比如公民在海外遇到風險,誰去談判、誰去營救、誰負責賠償,應當有一套嚴密的規則和行之有效的處理流程。
  李慶功建議,應當儘快建立健全中國公民海外安全的司法保障體系。如出台“中國海外公民安全法”,從法律上明確中國公民海外安全保護的內容及方式,包括在需要國內政府協調或艦船、飛機出動時,明確各方權責,儘快實施救援。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專家盧建平認為,涉及兩國溝通、協商、談判,需要遵守國際法、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因此,出台相關保護公民海外安全的法律,最大意義在於調配中國自己的力量應對這一類問題。
  清華大學對外傳播研究中心副主任周慶安說:“現在國際社會上有一些雜音,質疑中國企業走出去是為了爭奪資源。這裡可能存在誤解,也可能是缺乏互信和溝通造成的。”
  專家指出,我們一方面要繼續加強海外基礎設施援建工作,開展互利互惠的國家貿易;另一方面,還要加強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增進友誼,化解矛盾。
  “維護中國公民海外合法權益特別是人身安全,不但是一個國家的責任,也是國家形象和綜合國力的體現。因此,有待於政府方面更加積極主動,提供切實有效的安全保障。”盧建平說。據新華社  (原標題:近兩月來 涉及中國海外公民的安全事件達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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